已经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广西籍考生可报考12所香港特区高校。其中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10校进行单独招生,考生须直接向这几所学校报名,届时,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学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录取新生,并于7月7日前将录取新生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报考这10所单招院校的考生也可同时填报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志愿,但凡被10校录取并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按其所填的全国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内地高校投档录取。此外,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2所高校参加全国统一招生,安排在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次进行,考生按内地普通高校报考方式报考,统一填报志愿,按广西规定的招生程序投档,由两所学校进行网上远程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及澳门城市大学等6校将在我区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已经报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的广西籍考生,可直接通过这6所高校网站报名。其中,澳门城市大学为首次在广西招收自费本科生和预科生。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学校的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等3校还在我区招收自费研究生。考生报考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我区普通高校就读且高中阶段户籍也在教育部同意招生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在广西的本科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专业,若报考其它专业,必须参加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即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招生单位的分数线)。
凡被上述18所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学生,应在报到前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赴港读书的新生还需出具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或澳门的手续。而学生在就读期间,其内地户口不被注销。同时,对于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习的内地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