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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今年选聘1782名村官 4月21日报名5月中旬笔试
相关专题: 远程教育  发布时间:2013-04-17
资讯导读: 按照中组部安排部署,陕西省结合实际,决定2013年新选聘178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585名,专科学历197名。

按照中组部安排部署,陕西省结合实际,决定2013年新选聘178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585名,专科学历197名。

4月下旬至6月底进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报批和公示等选聘工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2-3年。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2万元,其中到50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根据实际为女大学生村官办理生育保险。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本人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办理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事宜。

选聘对象

  30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学历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的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也可选聘。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的比例均要达到80%以上。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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