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类别
21-全国统考(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2-推荐免试
25-管理类联考(包括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27-强军计划(自主命题)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教育部决定自2009年起,在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专业学位的招生单位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即“应用型”硕士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
性质 | 发证 | 类别 | 授予学位 |
全日制 | 毕业证 学位证 | 学术型 | 学术学位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军事学、管理学) |
应用型 | 专业学位 (翻译、新闻与传播、工程硕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
注: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0工程管理可选择在职或脱产学习。
二、报考条件
(一)21-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报考085239项目管理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能报考定向,只能报考委培或自筹)。
4、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培和自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newsId=456)相关要求。
注:(1)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3)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3年9月1日截止。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5)少民骨干名额为35人。
(二)22-推荐免试
详见《电子科技大学推荐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推荐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三)25-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1)录取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0工程管理,只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独考试。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3年9月1日截止。
(四)27-强军计划
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注:强军计划名额为30人。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必须与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一致);推免生到推荐学校(本科所在学校)所在报考点进行确认;管理类联考、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进行确认。我校包括两个校区,在清水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8日-9日提前2天)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区参加考试,在沙河校区现场确认(11月10日-14日)的考生均在沙河校区参加考试,11月下旬研招网公布最终考试地点安排,不再变更。
要求:1、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
2、提供网上报名号。
3、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4、交纳报名费。我校已开通报名费网上交费,详见。网上交费仅限于网上报名“报考点”选择为“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其他考生请按当地报考点要求交费。
5、照相。
6、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往届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13年1月7日-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考场应试。我校包括两个校区,在清水河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在清水河校区参加考试,在沙河校区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在沙河校区参加考试,如另需变更考试地点请在现场确认“交表处”申请,11月下旬研招网公布最终考试地点安排,不再变更。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单元)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单元) 外国语(满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单元) 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单元) 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说明:1、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9日,考生登录网上打印准考证。
2、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考试。
3、电子科技大学考点考生的考试文具(含签字笔1支、备用笔芯1支、2B铅笔1支带橡皮、直尺、文具袋等)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不再携带其他任何考试文具进入考场。每单元考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试文具带出考场,所有单元考试结束后考试文具由考点统一回收。其他考生按当地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4、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推荐免试生免初试。
7、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8、强军计划考生,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改考对应的自主命题考试科目,具体为:
101思想政治理论 改考 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改考 288单独考试英语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 改考 688单独考试高等数学
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 改考 614单独考试心理学综合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改考 820计算机专业基础
考纲:1、全国统考的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强军计划的初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3、管理类联考的初试科目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并在复试中进行),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