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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相关专题: 考办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29
资讯导读:2012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0日、21日和27日、28日进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中“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http://(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 8月25日0时至9月5日24时,逾期不予办理。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 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和方式时间为9月21日至考试结束。方式为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注册、报考与缴费

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行注册、报考与缴费。

(一)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您的缴费账户将在照相结束后两个月内收到退还的报考费。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二)报考

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各专业开考区(县)见附件1),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笔试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已报考的非笔试课程不能改报或退报。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限报五个专业),不需另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2)负责,请考生按照附件2中的要求执行。

(三)缴费

缴费实行网上支付,考生可以选择使用北京银行或易宝支付。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并请考生核实银行成功扣款。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见附件3。

三、特别说明

1、自2012年开始,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开始考试,下午2:30开始考试。

2、本期《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开考区(县)有:西城区、东城区南区、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大兴区、延庆县。该课程考试日期为11月10日。非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以《考试通知单》为准。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教学厅[2004]3号)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4、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12月8日发布,查询网址:http://(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82837200

举报邮箱:

来源:教育考试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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