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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贫困生考上省外大学可获补2000元 考上省内大学补1500元
相关专题: 综合资讯  发布时间:2012-04-26
资讯导读: 上学钱不够,政府帮着凑。昨日,昆明市教育局公布《昆明市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生办法)和《

上学钱不够,政府帮着凑。昨日,昆明市教育局公布《昆明市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生办法)和《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资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寄宿生办法),两个办法的听证会将于5月11日举行。根据办法,贫困大学新生最高可获2000元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资助则实行学年申报、评审,按月或按学期发放制度。

  贫困生:省内高校录取 补助1500元

  根据新生办法,昆明市将对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新生的进行政府资助。对持有《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云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昆明市户籍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父母残疾家庭的本市户籍子女或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贫困的本市户籍学生;艾滋病患者子女或本人为艾滋病携带者;父母双下岗及单亲下岗家庭且家庭经济贫困的本市户籍子女均可申请政府资助。

  资助标准拟定为,被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本市户籍贫困新生,一次性给予交通行装补助500元,生活补助1000元;被省外全日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本市户籍贫困新生,一次性给予交通行装补助1000元,生活补助1000元。此外,还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实际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根据要求,申请人需到学籍所在普通高中学校领取并填写《昆明市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申请表》;持有关证件和《申请表》到民政部门进行申请资格认定,并到学籍所在普通高中进行申请。各普通高中学校每年6月10日至7月10日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初审。

  申请人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持录取通知书于8月20日前到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领。各地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款的发放。

  寄宿生:资助款按月或学期发放

  根据寄宿生办法,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城市学校中农村户口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城市户口享受低保家庭寄宿学生均可获得资助。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人员的子女;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父母残疾家庭子女或本人残疾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艾滋病患者子女或本人为艾滋病携带者;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将被优先考虑。
  根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资助实行学年申报、评审,按月或按学期发放制度。

  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各学校将《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发给学生,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资助资金10个工作日内,应当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学校;学校在资金到账15个工作日内应当将补助资金按照已审核受助学生名单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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