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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负责人解读《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
相关专题: 综合资讯  发布时间:2012-04-25
资讯导读: 充分发挥支撑发展与引领创新的重要作用   教育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就《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答记者问   3月

充分发挥支撑发展与引领创新的重要作用

  ——教育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就《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答记者问

  3月13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就此,记者采访了教育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

  问: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发展任务。坚持育人为本,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优质教育资源和信息化学习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创新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为保障,在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进程中,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支撑发展与引领创新的重要作用。工作方针是“四个坚持”:坚持面向未来,育人为本;坚持应用驱动,共建共享;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坚持深度融合,引领创新。

  到2020年我国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三基本两显著”,即:基本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所有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教育信息化整体上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充分显现。

  问:推进教育信息化,国家将实施哪些重大项目?

  答:根据《规划》的统一部署,为实现《规划》目标、完成发展任务,国家拟在近期启动、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着重解决教育信息化的全局性、基础性问题,并开展前瞻性试点示范。“中国数字教育2020行动计划”包括“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学校信息化能力建设与提升”、“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5项行动。

  其中,“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与共享行动”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基础工程和关键环节,将建设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级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形成资源审查和评价激励机制,为人人可共享优质资源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学校信息化建设与提升行动”是国家教育信息化的主阵地,将在所有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推进信息化达标建设,建设高校数字校园,并选择一定数量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区域开展教育信息化创新与改革试点,探索信息化对教育产生革命性影响的新思路、新方法与新机制。“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行动”是支撑教育管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将建立国家和地方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推动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并实现系统整合与数据共享。“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行动”将建设国家和省级培训基地,实施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制定、推广和应用教育信息化标准,建设技术支持体系、战略研究体系和人才培养基地,促进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行动”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公共基础,将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国家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络、国家教育云基础平台和开放大学信息化支撑平台,为全国教育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教育信息化应用提供基础支撑环境。 
 问:如何保障教育信息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答:为保障教育信息化科学发展、实现总体发展目标,《规划》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改革调整现行管理体制,全面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推进相关机构的分工与整合;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协同推进。二是完善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教育信息化优先发展政策;完善教育信息化相关法规,将教育信息化列为政府教育督导内容,将教育技术能力纳入教师资格认证与考核体系,完善教育信息化技术人员编制管理与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协调制定扶持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形成良性竞争的教育信息化产业发展环境。三是做好技术服务。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推广,建立和完善教育信息化基地、项目等创新支撑体系,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完善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四是落实经费投入。推动各级政府充分整合现有经费渠道,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在教育投入中加大对教育信息化的倾斜,建立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多方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统筹安排教育信息化经费使用,实施经费投入绩效评估。

  问:教育部对实施《规划》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规划》明确了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作为事关国计民生和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教育部要做好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统筹规划、部署和指导,并负责协调落实国家层面的重大政策与重大项目。要牵头制定教育信息化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并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发改、财政、科技等有关部门要从经费、项目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要会同财政部、工信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相关政策。

  各级政府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信息化要以省级政府为主统筹推进。各省级政府要把教育信息化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本地区各级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年度考核。各级政府要统筹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尽快形成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整合多方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积极营造促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良好环境。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信息化的实施主体。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规划》为基础,尽快制定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方案。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本校实际与所处的发展阶段,以需求为导向,提出切实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步伐。(本报记者 宗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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