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公布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把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基本条件;健全研究生分流淘汰制;稳定本科招生规模等等。
《意见》还具体解释了高考改革“四改革、四推进”的路线图。一在京高校招办负责人解读称,这一“高考路线图”并没有特别新内容,只是将现行试点制度予以明确。
本科教学将成教授聘用条件
2004年,时任教育部部长的周济就提出,高校必须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目前,清华、北大、北航等高校的本科生课程中均有院士参与授课。
而昨日公布的《意见》同样提到这点。除此之外,要求高校制订具体办法,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让最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
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
依照《意见》,高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构,对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一律予以解聘,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另外要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兼职兼薪,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度。(注:学术休假即不承担具体的教学任务,可做一、两学期的学术研究或访学等。)
给博导录取等更多自主权
依照《意见》,健全研究生考核、申诉、转学等机制,完善在课程教学、中期考核、开题报告、预答辩、学位评定等各环节的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
本科招生规模要相对稳定
2006年5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根据当前高校的实际情况,有必要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昨日表示,依照《意见》,今后要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