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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放宽非户籍孩子升学限制
相关专题: 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12-04-01
资讯导读: 广东省将推行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制管理办法,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广东省义务教育面临

广东省将推行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制管理办法,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广东省义务教育面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发展水平不平衡、群体之间受教育权落实不均衡以及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发展不协调等问题。

根据广东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将针对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在不断增加公办学位的基础上,政府将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加大扶持和管理力度,建立各级财政合理分担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放宽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升学限制,实现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户籍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广东省还将实施设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等措施。

此外,到2015年,广东全省各县(市、区)将普及学前到高中的15年教育。

根据近日印发的《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将把学前教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广东将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3年底,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同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开办幼儿园,把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并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预计到2013年底,广东全省80%以上的乡镇建成1所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基本健全以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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