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优胜奖”开评 初3获奖,中考位置值减0.8
资讯导读: 昨日,市教育局发文:2010年度继续开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评选。评选范围
昨日,市教育局发文:2010年度继续开展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评选。评选范围和对象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
评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女生优胜奖”,按各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女生(小学2—6年级,初中7—9年级)的5‰确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简易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参加所在区评选,各区应在评选时予以统筹考虑。
经市教育局复核的“女生优胜奖”候选人,在武汉教育局政务网()和市级有关新闻媒体公示1周。待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对获奖女生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对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将享受本年度中考成绩总位置值减0.8的优录政策,并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依据。
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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