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教服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毕业生毁约现象暗流涌动 未就业先毁约引发热议
相关专题: 官方服务  发布时间:2010-03-24
资讯导读:目前有一个更好的工作机会,但我已经签了三方协议了,想毁约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啊?!一

“目前有一个更好的工作机会,但我已经签了三方协议了,想毁约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啊?!”一位网名为一笑解千愁的应届毕业生在论坛中留言道。时下临近毕业期,笔者注意到,各高校的就业版都非常活跃,有不少高校论坛上还出现了讨论毁约的帖子。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然而一边是就业难,另一边却是不少大学生为了追求更好的就业机会进行“毁约”。时值2010年应届生毕业求职的高峰时期,这种未就业先“毁约”的现象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

●新闻现象●

●毕业生毁约现象暗流涌动

在某所高校论坛的就业版上,关于毁约的帖子一出现就引发了关注,不少学生在上面纷纷留言。一时间,舆论呈现两边倒的情况。一部分学生认为,还未就业的“毁约”是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网友HelenY留言道:“找工作是影响人生的一件事,很多同学前面担心找不到草草就签了,但是后面又能有更好的机会啊,很可惜,很不值得。”

“最难的是选择,催着签,你想拖着这个offer都难,关键是我现在的这个offer,不承诺解决户口,还要签三方,就更让人恼火了!”网友Graisp气愤地留言。

还有网友表示,别的城市的大学生有毁约的机会,那么这种机会应该是平等的,Robinares留言道:“我碰到上海很多同学,之后都可以违约换别的工作,成本也是付出的,就是违约金,复旦,交大,上财的都可以,学校根本不会为难,公司的话有waitinglist,有差额体检,再不然还有补招——公司是强势,根本不愁招不到好学生,可是学生都是弱势群体——而且造成的是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大家同样是学生呀,无语了。”

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同学认为毁约可能带来的代价太大,并不建议大家毁约。

在近日举行的一场人才招聘会中,笔者看到某些企业挂出“诚信为先,慎重签约”的警告牌。现场的一位职业规划师向笔者表示,在去年10月招聘会签约的毕业生中,现在提出毁约的近30%。

笔者随机采访了几所高校的毕业班学生,发现虽然他们一致认为“毁约是不对的”,但出于前途的考虑,如果有更好的机会,多数学生仍选择另觅高枝,甚至不惜花费高额的违约金。

一个叫“思思”的女生告诉笔者,自己去年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本以为签了这份合同,以后不用再为找工作奔波了。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她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这时,一位在知名企业工作的朋友想拉她过去一起奋斗,她便产生了毁约的念头。于是她以“出国留学”为借口向领导提出解约申请,经过几番商议之后,她终于以2000元的违约金将自己“赎了回来”。

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为应付就业难的问题,很多人都选择做两手准备:考研、考公务员兼找工作。许多考研、考公务员的同学为了稳妥起见,防止失败以后没有落脚的地方,就倾向于先找个单位签约。而等到考试花开结果时,就可以义无反顾地舍鱼而取熊掌了。

●各方观点●

●学生想法:“就业市场的不平等关系,让我们处于弱势”

北京大学的高同学认为,如果一个专业的同学里有过毁约的情况,那可能会对其他同学,甚至以后的学弟学妹都有很大的影响,这个单位很可能以后都不会招聘这个学校的学生了,所以,她反对毁约这种行为,认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而刚刚参加工作的对外经贸大学的毕业生小许却表示:“就我个人来说,我觉得无可厚非。一方面,在就业市场学生是弱势群体;另一方面既然是市场主体就有互相选择的权利,这是双向选择的过程。”

“因为就业过程中招聘单位存在时间差,导致我们没有更多的选择,不然将失去这个机会。”北京交通大学的李同学表示,目前的就业形势并不好,所以不少人都会先签订一份工作以防万一,但作为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价值能够最大程度的实现。

●高校态度:不支持学生毁约

对于学生们面临的矛盾心情,高校方面给出了比较明确的态度,并不支持以任何借口毁约,如果实在需要,也尽量得到用人单位的谅解。如清华大学规定,对于毁约的学生,要在网站上进行为期两周的公示,还制订了具体的措施,如不再提供三方协议等,而北大、人大、北师大等学校也有相关的政策。

对此,清华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表示:“如果学生与单位签了三方协议,单位盖了章,而学校没盖,那可以想办法和单位沟通,得到他们的解约函。但如果学校已经盖了章,就没法解约了。”他表示,签约之初学校已经三令五申,要考虑清楚,毁约问题不仅涉及个人道德,还对学校有很大影响。如果每个人都毁约,那会对清华造成没有诚信的口碑。有一些单位都是学校定点合作的,如果毁约,那以后怎么介绍学生过去?

而北大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表示,如果学生一定要毁约,也尽量得到相关单位的谅解:“最好走的时候找个能接替你工作的同学或者朋友,让公司对他满意,这样他们也会轻松地放你走。其实很多公司都有准备的,即使你不去,他们也不乏后备军。只要缴纳违约金就可以,但一定要拿到解约函,学校才能给你新的三方协议。”


  ●企业看法:可以理解大学生心态,但毁约是诚信问题

对于学生未就业先解约的情况,北京恒拓金属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李爱玉说道:“其实学生毁约挺‘流行的’,和普通职工毁约‘跳槽’没什么两样,只不过因为是大学生,所以人们会把目光更多的给他们。但每个人都不想放过机会,都有追求更好事物的权利,也都会为了钱和优越的环境而跳槽。”李爱玉表示,签过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如果想“跳槽”毁约,会找各种借口说想要解除合约。其实无论他们怎么说,公司一般不会使劲留人;另外,现在的就业局势是供大于求,走掉一个人才,会有更多的人渴望挤进来,所以几乎每个工作都不是非他不可。

“公司损失的只是一个潜在的人才,或者影响到公司招聘的节奏。因此,通常为了减少这类情况的发生,会使用巨额违约金来限制毕业生的毁约。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本身的资本就少得可怜,如果有一份更好的工作随时给他OFFER,他即使是想走,也力不从心。面对巨额违约金,有些人还是选择履行合同。”李爱玉说道。

尽管如此,部分人力专家表示:大学生毁约可以理解,毁约并非全是由他们个人造成的,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处于被动,希望整个社会对他们为什么会毁约多一点了解和关心。

●专家建议●

●培养成熟的就业观,遵守诚信很重要

“针对‘毁约’我觉得不应该提倡。”前程无忧市场部经理王剑表示,尽管他对这些学生表示理解,“一方面如果形成这种风气,必然会造成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的不信任感增加,让本来就十分严峻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雪上加霜;另一方面,如果毕业生职场中第一份协议毫无顾忌地被撕毁,对于毕业生职场诚信方面的素质养成无疑会形成很大的负面影响。”王剑指出。

“其实学生毁约前的求职心理也很正常。”智联招聘高级职业顾问陈宁分析说,一方面在这个就业困难的大背景下,好不容易得到一个OFFER,大多数学生都会“求稳舍等”,决定把握机会。另一方面,现在各公司的OFFER不能同时到,就造成了这种毁约的尴尬局面。每个人心里都有个小算盘,等还是不等?抓住机会还是守株待兔?陈宁说:“很多学生也不想毁约,他们签约的时候只是单纯地想找个稳定的工作。但幸运而又无奈的是,三方协议签好后,有了更大的、更稳定、前途更好的机会,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这是个不小的考验和诱惑。”

因此,陈宁建议毕业生在找工作的时候,应该拥有更成熟的就业观并且遵守诚信。首先,无论有什么理由,只要不想按照约定工作,就是违约。其次,初入社会经验缺乏,心态要放平和。最后,从签约角度来看,应该更加慎重,尽量避免脚踏两船的现象。从目前调查来看,职业规划对大学生找工作并不是很有用的。从道德层次来说,毁约是有损个人和公司利益的。

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辑:admin  
本文关键字: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