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教服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吉首大学成考学籍变动管理办法
相关专题: 成考必读  发布时间:2010-04-17
资讯导读:一、学生一经我校录取,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考虑转学、转专

一、学生一经我校录取,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考虑转学、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成教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参加录取专业学习者;

2、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如工作调动)不转学或不转专业无法学习者;

3、因新生人数少,教学院系无法编班组织教学,新生不愿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的,由成教学院向省教育厅办理集体注册手续后,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报告,可在第一学期办理转学手续。

二、转专业与转学(站)均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校内转专业或转换学习形式者,须由学生本人申请,相应专业教学院(系)同意,经成人教育学院主管院长审批,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2、学生在校内函授站之间转学,须由学生本人申请,转出教学站同意,报成人教育学院主管院长审批,成教学院报省教育厅备案。

3、转出其他学校者,由学生本人填写转学申请表,经我校成教学院同意后,再由接受学校签署同意意见,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跨省者需经学校双方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转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1)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跨省转学的需四份);

(2)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录取学校成教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3)新生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录取学校成教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学生档案材料(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年鉴定、奖惩材料等);

(5)学生学习成绩表(打印件),并加盖录取学校成教主管部门或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5、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前后一月之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第十五条第3点除外);

2、由专科转本科者;

3、非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不同教育类型和形式之间;

4、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应予留级或退学者;

5、毕业年级的学生;

6、无正当理由者。

吉首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来源:成人高考教育网   编辑:admin  
本文关键字: 成考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