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0年师范类自考生申请学位加试通知
资讯导读:各位考生: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
各位考生: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校学位字[2006]3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字〔2009〕3号)文件要求,师范类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现将加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名:2010年7月30——31日8:00—17:30
辅导:2010年8月1——4日(自愿)
考试:2010年8月5日
二、地点
报名:赭山校区(老校区)综合楼三楼教务处科室办公室
辅导及考试:另行通知
三、考核课程
专业 |
课程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中国文学 |
汉语写作 | |
历史教育 | 中华文明史 |
国际关系史 | |
政治教育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法学概论 | |
地理教育 | 中国地理 |
自然地理学 | |
数学教育 | 常微分方程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物理教育 | 理论力学 |
理论物理综合 | |
化学教育 | 无机化学选论 |
综合化学 | |
生物教育 | 现代遗传学 |
生物学选论 | |
英语教育 | 高级听力 |
专业英语综合 | |
体育教育 | 学校体育学 |
体育理论与方法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须携带自学考试准考证、一张一寸彩照,考试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考核课程以自考教材为复习范围。
附件:
1、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校学位字〔2006〕3号)(适用于2009年6月及以前毕业的自考类考生)
2、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位字〔2009〕3号)(适用于2009年12月及以后毕业的自考类考生)
来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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