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于打工这件事情在我还没有出国前就已经做好思想准备的。在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国际本科的时候,每年假期学姐学长们回国探亲的同时他们也会来学校和我们交流,所以我对美国的打工生活略知一二。
我出生于工薪家庭,为了我的将来,父母省吃俭用让我出国学习。在国外,尽量少花钱也是我义不容辞要做的事情。为了节省生活开支,我开始了打工生活并坚持自己做饭吃,这样可以节省很多很多的money。我最爱做莲花白,北方叫做包菜,英文叫做Cabbage。呛莲花白易炒,好吃,最主要的事是它省钱。当不打工在家的时候我就天天炒呛莲花白。现在我做呛莲花白的水平可谓是炉火纯青。
最初在这家自助餐馆打工,我做的是Bus Girl. Bus Girl/Boy是比服务生低一级别的员工。Bus Boy,推车男孩,其实就是推着车子收盘子。Bus Boy是不挣小费的,按时薪给钱。理论上Bus Boy的时薪是应该餐馆支付的,但这家餐馆以其独具匠心的小气和大无畏的剥削精神,毅然决定了把Bus Boy的薪水从我们的小费里面扣除。Bus Boy是刚刚来打工的人,收盘子收到经理肯定了、满意了就可以荣升为服务生。我的升迁过程很短,貌似两个星期而已,很多人都是至少收了整整半年才当成服务生的,这归功于我的吃苦卖命精神。做Bus Boy是件很压抑的事情,人穷,每次又都是很忙的时候来上班,累得半死,永远都只有那么十几块钱,但是我坚持了下来。
在美国餐馆打工和在国内餐馆打工的最大区别就是我们是靠小费吃饭的。我们服务员几乎没有底薪,如果客人不给小费,我们就只能喝西北风。这种性质注定了我们比稳定月薪的蓝领阶层更计较,更不安。我们眼中看到的往往不是客人,而是这个客人代表的几块小费。在美国法律规定一周只能打二十个小时的工,而我经常是超支,常常累得下班一回家就倒头大睡,但我乐意坚持,坚持的唯一目的就是减少爸爸妈妈的负担。
在餐馆打工一年多虽然很辛苦劳累,但总的来说我各方面的身体素质都得到了显著提高,以此来安慰自己。第一是吃得好,因为打的是自助餐,吃饭的时候就去餐台随便拿。我们大鱼大肉,满嘴流油,有效弥补了我平日顿顿呛莲花白的营养不良。第二个好处是身体得到了有效锻炼。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真正打工是在学校的汉堡王快餐店做收银员。第一天来这里上班我站了一个小时就受不了了,双腿发软,只想瘫坐在地上。现在我几乎天天站十三个小时,回想我当初的身体状况,真的只能用弱不禁风来形容。
杯子碗盘打碎了老板会不会要我们赔,这是一个大问题。其实在美国,更多是讲究原则,如果是你的个人因素造成的损失,那是一定要求赔偿的;反之,与你没有任何关联,你可以不闻不问。美国是一个很明主的国家,从小事就可以体现出来。因此虽然打工很辛苦,但是我们彼此之间的合作还是很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