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加分名单将统一公示 加分信息记入档案
资讯导读:中六类考生录取时可获5至20分加分北京教育考试院昨日(14日)表示,今年中考中,北京市
中六类考生录取时可获5至20分加分
北京教育考试院昨日(14日)表示,今年中考中,北京市将统一公示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信息,信息将统一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中考各项加分和照顾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今年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信息将由原来的校内公示改为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从5月18日开始。考生要在5月14日前带好材料到相关部门认定加分资格。所有加分考生都要公示,有关加分信息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按2010年北京市中考政策,今年市级三好生、烈士子女等6类考生录取时可获5至20分的加分。其中,市级三好生以及经认定的文艺、体育、科技获奖考生,还有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文化课每科加1分;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和边远地区、岛屿的现役军人子女总成绩加20分;残疾军人、人民警察以及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子女加10分。
此外,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一种。
具体加分政策
市级三好生以及经认定的文艺、体育、科技获奖考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
文化课
每科加1分
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和边远地区、岛屿的现役军人子女
总成绩
加20分
残疾军人、人民警察以及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子女
总成绩
加10分
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
总分相同,
优先录取
考生符合多种加分条件,只能选择享受一种
来源:新京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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