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使初次就业率达百分之七十左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以下简称“推进行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市场机制,广开就业门路,强化就业服务,努力使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达70%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80%以上。
“推进行动”提出实施三项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实施“岗位拓展计划”。要求各地拓展产业就业岗位,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拓展企业就业岗位,大力疏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拓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就业空间;二是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开设创业教育相关课程,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提高创业意识;三是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在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方面,将就业指导课作为高校的必修课程,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 “三个一”(送一批就业岗位信息进校园、组织专家开展一次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活动、提供一本就业手册)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支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