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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校招生试水“两步走”
相关专题: 教育资讯  发布时间:2010-03-28
资讯导读:昨(26)日,教育部发文称,今年73所国家重点高职院校(以下简称试点校)实行单独招生

昨(26)日,教育部发文称,今年73所国家重点高职院校(以下简称试点校)实行单独招生改革,其中首次纳入我省的4所高职院校。这意味着,我省高招改革迈出历史性的一步,普通高招将分“两步走”:高职先行招生,而后是其他普通院校招生。

我省4所拟试行“单招”的高职院校为: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四所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各100人。

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在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8所高职示范学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2008年扩大到8省区20所;2009年安排33所高职示范校单独招生,计划招生9240名;今年扩大至73所院校,总计划招生2.6万人。

今年,试点校生源范围主要应为其所在省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也可试点招收部分中职毕业生;试点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并于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无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试点校要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教育部还强调,单独招生高职要实施“阳光工程”,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各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

另我省试点院校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我省今年是首年试行单独招生,具体政策还在加紧制订中,对于今年的试点我省也将慎重行事。“高中阶段都有普通高中和中职之分,高考也应尽早采用‘分流’的方式来选拔。”我省有职教人士称,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教育导向,前者注重学生知识理论体系的传授,后者是培养到一线参加生产、管理的技能型人才,高职、普高分开考,有利于不同性质学校吸纳各自所需的人才。

来源:楚天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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